求 职 人 员 须 知
 

 


   一、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请出示以下有效证件:

   ●失业人员:身份证、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身份证和毕业证。
   ●农村劳动者:身份证。
   ●其他求职人员: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求职登记程序

   (一)求职者持有效证件到服务窗口进行求职登记,仔细填写《求职登记表》,有专业技能特长的请出示职业资格证书。  
   (二)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求职者求职愿望和企业招用条件,查询匹配岗位,进行推荐。
   (三)求职者若需职业指导的,可向窗口职业指导人员要求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三、信息查询方式

   (一)求职者可查询张贴信息栏公开招聘信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约定时间面试。
   (二)求职者可通过大厅电脑查询职介信息网公开信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约定时间面试。
   (三)求职者可通过大厅电脑查询职介信息网非公开信息,并记录该信息岗位编号,再凭相关证件到服务窗口进行登记、查询,窗口服务人员在核实信息后进行匹配。

   四、友情提醒 


   (一)求职人员应重视自身的职业素质的培养,掌握面试的技巧,认清就业形势,提高技术技能,增强择业能力。
   (二)在求职过程中,求职人员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切勿轻信路边招聘,选择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  
   (三)在应聘和就业过程中,一旦出现以下情况:如用人单位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拖欠工资、扣押有关证件或收取押金等,请向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热线电话12333。

   ◎服务电话:0571-56792523

   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指南

   本中心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失业人员提供“一对一”帮扶指导。

   要求指导的失业人员,请配合职业指导人员做好以下准备:

   (一)持失业证和就业援助证到服务窗口进行帮扶登记;
   (二)请详细填写《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指导登记表》,配合职业指导人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
   (三)接受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指导和求职建议,认真把握职业指导人员提供的应聘机会;
   (四)及时向职业指导人员反馈应聘结果,以免影响下次推荐。

   ◎服务电话:0571-5679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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