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2008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实现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紧密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教育厅共同研究,决定以全省联动的形式举办“2008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和时间、地点

   本次活动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主办,省就业管理服务局、省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市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教育局承办,全省各高校协办。

   活动时间:2008年5月下旬。

  活动地点:主会场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体育馆,分会场由各市自行确定。

   二、服务内容

  本次活动立足本省,面向全国,主要针对我省2008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内容以招聘洽谈为主,各会场要突出有特色的就业服务,如在现场设立毕业生见习训练、贫困家庭学生兼职帮扶、职业与就业咨询、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活动是两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务实举措。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意义,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要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活动,确保毕业生在参会过程中的各项安全。

  (二)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一是要针对当地高校毕业生资源的供给状况,发动县(市、区)共同做好用人单位组织工作,动员用人单位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二是要制订活动具体计划和管理措施,特别是对招聘现场的公共安全管理要有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本次活动信息将在省内各大媒体发布,主会场岗位信息将在浙江人力资源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杭州市就业网发布,分会场岗位信息分别在各市就业网站、教育网站发布。全省使用统一标题“2008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本级活动宣传、信息汇总和数据上报等有关工作,并按照规定日期将所附表格及时上报至省职介中心。

  省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571-56792525,周琦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1-88008632,孙卫芳

   附件:1.2008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招聘需求岗位统计表

      2.2008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信息汇总表


  

浙江省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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