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中专生的接收和转正定级
 

 

 

(一)接收应届大中专生办理手续:

1.签订“劳动事务代理协议”;

2.在规定时间内,代理单位应将《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二份),报本中心;

3.凭用人单位介绍信(或联系函)经本中心审核同意后,在《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署主管部门意见;

4.每年8月1日起,接收应届毕业生到本中心报到,并提供由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为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就业登记表》(由单位办理)。

 (二)定级转正办理手续: 

在浙江省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实行代理,并按计划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1、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个人作自我鉴定,并提交个人转正申请报告;

2、用人单位签署考核意见;(代理单位统一交,流动人员由个人交)

4、提交省职介中心审批并进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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