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境就业人员常见问题解答 |
| 问:如何获取境外就业信息? |
| 答:一般情况下,您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获取各类招聘出境就业人员的信息,也可以直接咨询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以便获得您所需的境外就业信息。目前,我省共有八家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这些合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境外就业板块的“中介机构”一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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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境外就业报名前应该了解哪些情况? |
答:参加境外就业报名前,您需要重点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境外就业前往国或地区、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以及外方雇主的相关情况;
(2)工作职责、工作期限、有无试用期、工作时间安排及加班工资的规定;
(3)报酬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一般情况下,外国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您,或者通过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转交给您,或者存入您的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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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出国就业前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
答:出境就业,所需支付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费、签证、护照、公证等办理出境就业相关费用。其中中介服务费,根据境外就业前往国,就业工种,合同期限,签证种类的不同,收费各不相同。其他费用,根据当地办理机构实际收取费用为准。一般来说,出国前,您自己需要负担,且发生后不再退还的费用有:
(1)体检费:体检统一到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杭州市中和中路230号京晋大厦,电话:0571-87017221)进行,也可统一由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组织进行。费用按保健中心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
(2)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不等,培训费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也可以交给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培训由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组织在经国家批准的、有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期视雇主要求,本人能力定。
(3)护照费:浙江省户籍居民办理个人因私护照,目前收费为人民币200元,其他地区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支付;
(4)签证费:根据各国签证审批机关的收费规定支付;
(5)机票、机场建设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6)打预防针:按防疫部门实际收取支付;
(7)公证费:按户籍所在地公证部门实际收据金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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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如何回避境外就业风险? |
答: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劳动者到境外就业,应当选择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验证机构的真实性,可实地查看该机构是否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随后,可向中介机构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查了解所选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及其他情况。
选好了中介机构,劳动者应当根据自身的技能水平、教育背景、身体状况、语言能力、适应能力、待遇期望等因素,确定境外就业的行业和工种;初步了解工作条件和待遇水平,其中包括技能要求、工资标准、食宿条件、相关保险及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等。
注意签订境外就业合同。劳动者通过雇主面试,进入签订就业合同阶段,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伤亡事故处理等。
(2)出国后,外国雇主除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国外派劳务协调机构即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和加班费外,一般情况下,还应负担以下费用:伙食费、住宿费、煤气和水电费、上下班交通费、所得税、医疗保险和人身伤亡保险、出国和回国的机票、劳动保护用品、雇主向当地政府交纳的保证金等。
(3)境外就业人员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合同将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境外工作时如何维权。在国外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不要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再为其他雇主打工,否则将会被认为是违法打“黑工”。
劳动者在境外遇到各种问题,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能有违法举动,可以向当地警方或中国大使馆求助。
履约期满或在国外工作期间雇主企业倒闭、破产,合同终止执行,境外就业人员必须回国。回国后,境外就业人员可以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按比例退还管理费,其他损失可根据合同追讨。
境外就业人员如果需要将工资存入银行或汇回国内,一定要通过正规银行;不要为了赚钱轻易相信那些利息比较高的私人银行,以避免受骗而血本无归。
护照、工作证等证件是境外就业人员维权的重要依据,最好委托派劳动者出国的经营公司现场代表或雇主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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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在国外工作期间注意事项? |
| 答:在国外工作期间,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不要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再为其他雇主打工,不要去赌博场所或者色情场所,更不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在国外被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违法的。履约期满后您必须回国。如果您在国外工作期间雇主企业倒闭或者破产,合同中止执行,您必须回国。回国后您可以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按比例退还管理费,您的其他损失根据合同追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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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如何识别非法中介和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 |
答: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
(1)提供虚假材料骗领许可证的;
(2)以承包、转包等方式交由其他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开展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
(3)拒不履行《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义务的;
(4)不与其服务对象签订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协议书的;
(5)逾期未补足备用金而开展境外就业中介业务的;
(6)违反《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严重损害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
(7)违反《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未将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备案的;
(8)在中介活动中为他人编造情况和提供假证明,骗取出入境证件;
(9)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10)对未经批准发布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广告的。
如遇上述情况,请到浙江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或写信至浙江省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
境外就业科。
地址:杭州市百井坊巷91号
邮编:3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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