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见问题解答 |
| 问:劳务工是加入劳务公司工会还是加入实际用人单位工会? |
| 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的劳务工加入工会的通知》(总工发[2004]31号)规定“劳务工与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工会将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其会籍由用人单位工会管理。劳务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务公司已经成立工会的,劳务工可参加其工会组织,并由劳务公司工会把这部分劳务工会籍关系转接到用工单位,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劳务公司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工单位工会要依据事实劳动关系,吸收劳务工加入工会组织”。据此规定劳务工按不同情况是加入劳务公司的工会还是用人单位的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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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劳务工加入雷博公司工会的入会手续如何? |
| 答:凡与浙江雷博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劳务工,不管合同期长短,只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均可申请加入雷博公司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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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和会员证发放? |
| 答:加入雷博公司工会的会员会籍由雷博公司工会管理,并由雷博公司工会把这部分劳务工会籍关系转接到用工单位,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会员证有雷博公司工会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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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工会小组如何建立? |
| 答:雷博公司工会按照不同的实际用工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会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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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工会经费的缴纳问题和使用? |
| 答:按照《关于组织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的劳务工加入工会的通知》(总工发[2004]31号)规定“在劳务公司加入工会的,由劳务公司拨缴工会经费,其工会经费的留成部分可依据会员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由劳务公司工会与用工单位工会双方协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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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工会会员会费的缴纳渠道? |
| 答:会员的会费可以缴纳给雷博公司工会,也可以缴纳给雷博公司工会委托管理的实际用人单位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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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会如何维护会员的权益? |
| 答:雷博公司工会将切实维护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无论有无委托实际用人单位工会进行日常管理和参加其活动,雷博公司工会将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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